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议案 1-2、议案 4-13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5、6 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公 司 将 在 202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登载《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30 宏力达 2024/5/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
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和邮件、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 17:00,邮件、信函、传真中需
注明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
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
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372067
传真:021-64372035
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 1528 号 A3 幢 8 楼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