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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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
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 2023 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
形势的基础上,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审慎预测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未在公司任
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9,417,615.16元(其中含
利息39,804,919.08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
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上述调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39,341 股,因此公司参与分配
的股本总数为 67,984,526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02,194,339.48
元(含税)。同时,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份 639,341 股,因此公司参与转增的股本总数为 67,984,526 股,以此计算转增
股 本 27,193,810 股 , 本 次 转 增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68,623,867 股 增 加 至
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为准。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比例;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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