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哈药股份 编号:
临 2024-01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
《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
联监事邱芳菊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满足
考核要求,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及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首次授予
部分 64 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5 名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及 1 名因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
三、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
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
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邱芳菊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满足
考核要求,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以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
本次注销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 10 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
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一次预
留授予部分 2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
期权、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
划(草案)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9。
四、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邱芳菊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
满足考核要求,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以及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等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3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
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3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上述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五、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邱芳菊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11.2 万份第一次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