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秦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事,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
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
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
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现金分
红决策程序,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
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
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将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适度投资。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地址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事,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