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
司章程》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集和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宏力达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
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
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
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
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
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