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1,106,871.75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384,839,085.40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的权利。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总股本 111,736,486 股,以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397,100 股后的股本 111,339,386 股为基数,拟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 24,494,664.9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
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