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强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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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
阅研、审议相关议案;基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包强:中国国籍,1964 年 5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中国注册会计
师。1984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历任兰州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
审计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审计系总支书记、会计学院副院长;2001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授;2019 年 10 月,担任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知学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所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其中:以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缺席次
                    通讯方式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出席次数          席会议
 包强     11    11     10     0      否       3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
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定期
听取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进场审计期间,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流。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公司股东和市场关
注的事项。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状
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现场调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对内控建设、关联交易、资
金理财、业务发展等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对公司的规范治理、重大
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参与了公司
的日常经营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尊重本人的指导意见或
建议,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人保持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
前,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
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其中同意聘任肖燕女士继续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肖燕女士具备担任相应职位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符合履行相关
职责的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查看高级管理
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位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符合
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本人认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人审核了
议案相关资料,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
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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