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21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
日以电邮形式发出,会议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会监事 5 名,实际到会监事 5 名。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承通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