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2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663,110.90 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 612,932,588.93 元。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7,201,031.70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 975,568,851.04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在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16,390,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 63,278,010.00 元(含税)。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合理
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而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及公司可
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