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3439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 645,184,379.79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40.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
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
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
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