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4)0800098 号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信
通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核查证据,是恒宇信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
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恒宇信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
资料,以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宇信通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
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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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 ——
-8,176.94 18,377.7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41% —— 0.45%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主要系材料、出 主要系出租收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
业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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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项产生的收入。
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无此类收入 无此类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无此类收入 无此类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292.18 18,294.98
会计机构负责
法定代表人:
人:
注:不存在应扣除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填 0)的,也应当简要说明。判断依据篇幅过长的,可索引年度报告正文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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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众环专字(2024)0800098 号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安素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靳 凯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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