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审
字[2024]0011004073 号),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
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
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
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
计报告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