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博: 中信博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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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8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
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
关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
怀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
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
议。2022年3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
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
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
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2-015)。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
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6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5.37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3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合计作废20.70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100%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
象当期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
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C,前述4人已获授但当期不得归属的合计0.11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0.8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24人
调整为9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31人调整为24人。
  三、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
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
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作废的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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