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对清越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额为人民币 734,954,739.9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6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211.8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为 29,503.0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440.00
减: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 8,944.53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3,495.47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37,211.82
其中: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6,610.02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601.80
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金额 10,000.00
项目 金额(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5,000.0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719.4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 7,500.00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503.06
注:本核查意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导致的加总数据出现误差均由四舍
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昆山农村
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
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
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账号:2010020228877)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
发区支行(账号:75200122000572138)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备注
账户余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城东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
行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城中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支行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震川支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备注
账户余额(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
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总计 29,503.06
此外,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
本核查意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6,100,211.6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本次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额(万元)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
合计 6,610.02 6,610.0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7,500.00 万元,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序 金额 是否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万元) 赎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计 7,5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
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对子公司义乌清
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增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误用募集资金归还贷款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已在《清越科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贷款 2,300 万元以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3,000 万元;当日,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余额超过 2,300 万元。由于 2023 年 3 月新老出纳人员交接,新出纳人员工作疏漏,
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 2,3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公司在进行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梳理统计过程中发现该情况后,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及时将该笔
对于上述情形,公司进一步进行了相应整改措施,具体包括:
因,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的失误进行了充分剖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和
惩罚。
和事后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前,财务部负责人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充分提示;对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的流程,在审批链条中添加募集资金专项审批流程并设置了特别提醒,细化
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关键节点过程管控;制作募集资金账户专用台账,在每
月结束后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及时监督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育,进一步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外部规定,
增强对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意识。
(二)募集资金支出退回事项
公司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两笔小额支出退回的情形:
支出金额 募集资金 对应募投项
公司名称 银行帐号 支出日期 退回日期
(万元) 具体用途 目
梦显产业园
八栋厂房雨
昆山梦显电 硅基 OLED
子科技有限 25.00 2023/6/26 2023/8/4 显示器生产
公司 线技改项目
水接入市政
工程
前沿超低功
前沿超低功
义乌清越光 89070078 耗显示及驱
耗显示及驱
电技术研究 80110000 1.50 2023/6/7 2023/8/14 动技术工程
动技术项目
院有限公司 2943 研究中心建
审计费
设项目
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梦显”)25.00 万元支出退回主要是因
为“梦显产业园八栋厂房雨污水管道整改及废水排水接入市政工程”包括昆山梦显整个
厂区,覆盖了“硅基 OLED 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部分工程,谨慎起见,公司予以
转回。
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50 万元支出退回是分摊的年度审计费。虽然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有办公费细分类别,谨慎起见,
公司予以转回。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397
“清越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号)。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清越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清越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清越科技除已经在《清越科技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披露的违规事项
外,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清越科技在 2023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4) 73,495.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11.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11.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 本 是
更项 年 否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目,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度 达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金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 到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否发生
项目 分变 资总额 额 (%)(4) 用状态日 现 预
总额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重大变
更 =(2)/(1) 期 的 计
(3)=(2)-(1) 化
(如 效 效
有) 益 益
硅基
OLED 显 不 不
示器生产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7,878.06 7,878.06 -7,121.94 52.52 2024 年 适 适 否
线技改项 用 用
目
前沿超低
功耗显示
不 不
及驱动技
术工程研
用 用
究中心建
设项目
不 不
补充流动
资金
用 用
超募资金 不 不
永久补充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适 适 否
流动资金 用 用
尚未明确 不 不
用途超募 23,495.47 23,495.47 23,495.47 -23,495.47 不适用 适 适 否
资金 用 用
合计 73,495.47 73,495.47 73,495.47 37,211.82 37,211.82 -36,283.6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76,010.63 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515.1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495.47 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世杰 赵瑞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