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赵向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
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赵向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2 年出生,工商管理在读博士生,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出席董事会 4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赵向东 4 4 0 0 否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并被采
纳。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正的态度,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对公司第五届董事和高
级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为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
业建议,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
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
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准确、及时、完整。
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
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
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
专业意见。
(六)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公司灵活
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
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
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定期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发生,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深入学
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