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
目标,切实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依规召开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3 年主要经营情况指标
东的净利润 -167,413,323.72 元。
二、 2023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在 2023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
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的议案》
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二) 召集股东大会并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在 2023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
召集并组织了 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
执行并履行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三)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就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专门
委员会的产生、人员组成及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在 2023 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应
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谨慎履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及支持。
在 2023 年度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根据市场经济、行业发展态势、政策变化
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运营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及监事多次沟通讨论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及前景,为公司将来的发展战略提出
了切实有效的建议。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外部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联系,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提名委员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力资源等部门就公司核心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的沟通讨论。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保持联系,沟通并讨论公司董事、
高管薪酬方案及考核指标。
(四) 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在 2023 年度内,
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
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五)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履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列席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其自身的经验及知识对公司重大
事项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
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了有效的支持及保障。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力、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增长,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
求,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认真及时
地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其各项决议,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
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一)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将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
神,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
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
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
司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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