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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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1,960,3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25%。
上市流通日期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1 年 2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 年 3 月 17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3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54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作,共计向 208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48.373 万股限制性股票。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届满,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 190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7,907.00 股,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工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届满,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5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8,299.00 股,回购注
销 572,530 股,回购价格由 5.32 元/股调整为 5.10 元/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完
成了回购注销工作。
    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3 月 29 日、2022 年 4 月 15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2022 年 7 月 8 日、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
售比例为 40%。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届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的任一情形。
件中的任一情形。
相关规定,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1)178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2)5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80%;
    (3)5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50%;
    (4)8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0%;
    (5)3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
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性的说明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65 万股,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667 万股,合计
共 38 人放弃认购 62.317 万股。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人数由 224
人调整为 208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10.69 万股调整为 548.37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8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截止本次解
                                  本次可解     回购注
序                      除限售前的                     继续锁定
      姓名       职务                 除限售的     销的数
号                      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
                                   数量       量
                        数量
         合计(199人)        2,100,612   1,960,391   140,221   0
    (二)其他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的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七、备查文件
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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