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
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进行核查,没有发现参与 2023 年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全
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2023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同比没有变化。我们认为审计费用合理,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 委员:
鲁晓冬 李国华
委员:
仇如愚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