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田志伟、黄劲业和张晓光三名成员组成,其中
田志伟和黄劲业为独立董事,田志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对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案》;
年第一次会议 4、《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
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年第二次会议
的议案》;
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年第三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年第四次会议
保的议案》;
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月 23 日
年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
月 23 日 案》。
年第六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该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
了监督和评估,认为该所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具备执行相关
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
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整体情况,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的职能和作用,督促并推进公司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
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10
项内部制度条款进行修订和优化,促进了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审阅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及时关注审计工
作进展,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强化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田志伟 黄劲业 张晓光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