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95 公司简称:正弦电气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公司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会计系统、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
制制度、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以及付款业务、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生产与仓储管理
等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制制度、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以及付款业务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额<资产总额的 1.5%
净资产的 1%≤错报金额<
净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 3% 错报金额<净资产的 1%
净资产总额的 3%
收入总额的 1%<错报金额
收入总额 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2% 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1%
<收入总额的 2%
净利润的 3%<错报金额<
净利润 错报金额≥净利润的 5% 错报金额≤净利润的 3%
净利润的 5%
说明:
以上指标均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需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2)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重大缺陷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1)在选择和实施与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2)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未进行有效控制;
重要缺陷
(3)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扰;
(4)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未进行有效控制。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额占 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额在本 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额占
绝对损失金额
本企业资产总额 1%以上 企业资产总额 0.5%-1%之间 本企业资产总额 0.5%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重大缺陷 (2)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3)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认定标准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重要缺陷 (2)财产损失虽然未能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
理层的高度重视。
除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
一般缺陷
控制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优化,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4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控环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
风险,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涂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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