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第 1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
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
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第 2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4)、(6)、(7)、(8)、(9)、(10)、(11)、(12)、(13)、(14)、(21)、
(22)、
(2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提案(11)、
(12)、
(13)、
(14)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以普通
决议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21)、(22)、(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
第 3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
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
司并请电话确认)。
邮政编码:51066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人: 谭骅 陈穗娟
第 4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第 5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2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第 6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第 7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第 8 页 共 9 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注:1、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提案,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的,则视为
无效委托。 对于上述累积投票提案,请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