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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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建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就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回避表决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使会计信
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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