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确 认 , 公 司 2023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净利润为 38,173,120.18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 2023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173,120.18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58,813,485.77
元。按照孰低原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58,813,485.77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
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80,701,7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51,649,122.9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
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
案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
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