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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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3,874,587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4,543,000 股后 379,33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分配总额 75,866,317.4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3,874,587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4,543,000 股后 379,33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分配总额 75,866,317.4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7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
=379,331,587 股×2.0 元÷10 股=75,866,317.4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866,317.40 元÷
   因此,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763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倪艳莉
   咨询电话:0533-5439432
   传真电话:0533-672543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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