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特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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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晶品特装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次回购股份3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52.73元/股,最低价为5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49.75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1,817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47%,购买的最低价为48.97元/股,最高价为56.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44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
的凝聚力。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
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调
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
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
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三、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
额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
力等因素,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晶品特装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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