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监
事会在 2023 年度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报告内容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较为全面地呈现了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和评价办法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九)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鉴于出席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4-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
的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被
担保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范围。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相关公
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新增、修订和完善,是
为了进一步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变化,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