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
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
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
格。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武镁业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