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领湃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领湃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 号)同意注册,公司采用
向特定对象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60,804 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2.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000,000.00 元,扣除部分保荐承销费、
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9,595,812.07 元(不含税)后,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0,404,187.93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3]7-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
款。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减:发行费用(川财证券的不含税保荐费用、承销费用) 3,584,905.66
项目 金额
减:需置换的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3,932,604.52
减: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含税) 2,203,000.00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124,698.11
减:2023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305,544,016.44
加:2023 年度利息收入 1,267,232.17
减:2023 年度手续费 430.00
加: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3,932,604.52
加:公司资金从一般户内部划拨至募集资金专户 2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投入 305,544,016.44 元,累计投入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审议通过,分别
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先锋支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人和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并同川财证券分别与湖南银行、重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集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衡阳先锋支行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集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人和支行
合计 59,598.18
注:专户余额包含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未用于投资项目。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9,598.18 元(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前述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按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核查意见
领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领湃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领湃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领湃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编制单位: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040.42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554.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554.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本报告 是否达
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 资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投资总 累计投入 期实现 到预计
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额(1) 金额(2) (3)=(2)/(1) 的效益 效益
期 化
补充流
动资金
否 30,040.42 不适用 30,554.40 30,554.40 101.7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及偿还
借款
合计 - 30,040.42 - 30,554.40 30,554.40 101.7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存在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未来将按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王俊尧 李树尧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