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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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 2 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
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反
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
监事承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
审议该事项时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
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
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
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交易行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
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
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的情形,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损益产
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款项的核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
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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