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
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全体监事确认: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监事会的各项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定期财务决
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
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情况有关说明: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
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
(公告编号:2024-014)。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
事会同意提名吴祥礼先生、陈灵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与会监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选人》;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人》;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81.20 万份
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50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事会对符合行权资格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预留授予第二
批次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
公司按规定对符合行权条件的 40 名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自
主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75 万份,行权价格为 21.05 元/
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
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
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引进和保留优秀人才,提
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
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
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