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732,028.7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3,380,534.02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后,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二、本年度未盈利不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出现了亏损,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
求,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董事
会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