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3 年度
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保证了公司整体经营正常运行。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已就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形成了《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陈丹东、陈友春、刘超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
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现金红利 20,675,250.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1,012,876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 135,130,876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
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
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
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额度范围
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证券
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所以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联交易的议案》
今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增资及受
让股权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深化红外热成像领域市场的整体布局,交易双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深
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
联董事陈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向
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和销售商品等。2023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人民币 290.46 万元。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
联董事陈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
据贴现、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
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
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
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
任险,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5 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发生变化,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议案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
登记。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