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83,979,079.3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397,907.94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463,479,093.79 元,扣除 2023 年已实施的 2022 年度现金分红
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34,677,110.0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8,236,665.21
元。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
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741,746 股后的股本 103,376,254 股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20,675,250.8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118,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741,746 股后的股本 103,376,254 股为测算基数,合计转增
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
转增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
总额进行调整,并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
整。
。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
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
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675,250.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1,012,876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为 135,130,876 股。本年度不送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
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