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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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678,327,617.60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净 利 润 为
-308,332,578.60 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母公司 2024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153,462,789.02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鉴于公司 2023 年未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
分红的条件,同时预计公司未来将加快现有项目建设及优质锂资源项目投资,为
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
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同时预计公司未来将加快现有项目建设及优质锂资源项目投资,本次暂不进行利
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财务状况
及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
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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