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廖学森 董事 家庭 廖学湖
高海军 独立董事 出差 王巍望
陈大路 独立董事 出差 甘勇明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68,16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
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信隆健康 股票代码 00210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丽秋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
传真 0755-27746236
电话 0755-27749423-8105
电子信箱 cmo@hlcorp.com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自行车零配件(自行车车把、立管、坐垫管、避震前叉、碟刹等),运动器材,
康复辅助器材,铝挤型锻造成型(制品),管料成型加工等。公司以销定产,日常经营多采取推广量大且通用的主力产
品和接受客户订单的方式安排生产,故生产量与销售量基本相当。公司在中国华南和华北这两个重要自行车产业基地分
别设立了深圳信隆和天津信隆,为了应对中美贸易战以及欧洲越来越严苛的反倾销政策在越南设立了越南信友。
公司自行车零配件的主要产品线覆盖低档铁制品和中档铝制品两个主要需求量阶段,运动器材以轮式运动车(如电动
滑板车)为主,康复器材以轮椅(手动和电动)为主,且一直以 ISO9001 2008 版作为执行标准,推广 TPS 流线化作业管
理,与国内外专业培训机构合作,使公司整体技术、管理水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品远销台湾、欧、美等世界大多数
国家、地区和主要消费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上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07,972,709. 962,688,153. 962,734,069. 852,946,415. 852,946,415.
-5.69%
资产 72 89 31 37 37
本年比上年增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1,702,672.3 189,175,677. 189,221,592. 272,525,892. 272,525,892.
-88.53%
利润 4 04 46 20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65,530,445. 165,576,360. 246,679,804. 246,679,804.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08 50 45 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4,811,733. 369,316,958. 369,316,958. 225,894,732. 225,894,732.
-25.59%
净额 41 16 16 12 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0 0.519 0.519 -88.44% 0.748 0.7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9 0.519 0.519 -88.63% 0.748 0.7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 20.97% 20.97% -18.67% 36.17% 36.1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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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
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
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
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71,574,492.33 252,000,579.05 215,590,965.89 224,750,98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28,280.11 18,648,775.17 -9,044,770.05 -429,61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85,514.51 72,486,139.53 58,205,449.85 64,034,629.5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1.97% 154,522,500 0 不适用 0
FERNANDO CORPORATION 境外法人 5.68% 20,926,447 0 不适用 0
陈能安 境外自然人 1.39% 5,115,800 0 不适用 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 其他 1.24% 4,579,409 0 不适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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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潘业 境内自然人 0.82% 3,036,400 0 不适用 0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平安资产
其他 0.56% 2,068,800 0 不适用 0
鑫享 27 号资产管理产品
康辛茹 境内自然人 0.46% 1,681,609 0 不适用 0
UBS AG 境外法人 0.44% 1,611,650 0 不适用 0
李伟 境内自然人 0.40% 1,461,263 0 不适用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
其他 0.37% 1,344,436 0 不适用 0
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无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大会审议批准,以及本公司与武汉天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刘罕(实际控制人)、肖绪国签订的《武汉天腾动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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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有限公司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天腾动力公司原股东刘罕(实际控制人)、
肖绪国承诺天腾动力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各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200.00 万元、1,200.00 万元、2,200.00 万元、3,800.00 万元,若天腾动力公司当年实际完成业绩
达到承诺业绩的 90%以上则不触发补偿条款,但四年累计合并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 6,000.00 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
天腾动力公司净利润如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不足部分由天腾动力原股东刘罕、肖绪国在天腾动力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
日起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本公司,补偿金额=(当年应达到的合并净利润-当年实际合并净利润)*20%。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天腾动力公司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为-1,200.87 万元,2018 年达到业绩承诺;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32.42 万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天腾动力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为-1,386.06 万元,2020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天腾动力原股东应向本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 717,21 万元; 2021 年度天
腾动力公司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29.11 万元,2021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天腾动力
原股东应向本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 1,045.82 万元。前述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款合计 1,763.03 万元。为了更
好的保障公司权益,公司已就上述业绩补偿款与天腾动力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刘罕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协议约定
刘罕将其所持有的天腾动力 102.32 万股(股份数按照 2022 年美的增资的估值折算)质押给深圳信隆,工商登记(股权
出质设立登记)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完成。截止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现金补偿款。报告期末,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对
截止报告日的长投进行评估,根据目前与评估的沟通结果计算的每股价值,质押股权的公允价值不足以涵盖该笔业绩补
偿款,报告期内,刘罕尚未补充提供质押物/抵押物,公司对未被质押物涵盖的业绩补偿款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等九项与拟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的议案。详见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十项与公司拟公开发行
可转债相关的议案,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导致申报、发行条件不够成熟,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债券事
项在报告期内暂无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