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或“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荐业务》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菲利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程序和方法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关,能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了《内部审计制
度》等内审制度、规则。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
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内审
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
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
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为基
础,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目
定 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 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
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
量 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 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
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标 报表净利润的 5%或 1000 报表净利润的 1%或 200
准 万元。 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
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
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
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对于期末
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损 直接损失≥资产净 资产净额的 0.5%≤直接损失<资 直接损失<资产净额
失 额的 1% 产净额的 1% 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
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菲利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殷博成 张硕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