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对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
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具有证券相关从业
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
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
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大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与相关负责人就审计报告中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
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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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