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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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15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869,690,42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47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名,代表股份
数为 1,862,271,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13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股份 7,418,6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52%。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主持,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611,82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以下简称“占比”)99.9958%;反对为 0
股,占比 0%;弃权为 78,600 股,占比 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611,826 股,占比 99.9958%;反对为 0 股,占比 0%;弃
权为 78,600 股,占比 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611,826 股,占比 99.9958%;反对为 0 股,占比 0%;弃
权为 78,600 股,占比 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611,826 股,占比 99.9958%;反对为 0 股,占比 0%;弃
权为 78,600 股,占比 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 671,195,192 股,占比 99.9997%;反对为 2000 股,占比 0.0003%;
弃权为 0 股,占比 0%。关联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也没有代
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该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余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和表
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为 7,417,9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以下简称“占中小股东比”)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690,426 股,占比 100%;反对为 0 股,占比 0%;弃权为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688,426 股,占比 99.9999%;反对为 2,000 股,占比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为 7,417,982 股,占中小股东比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690,426 股,占比 100%;反对为 0 股,占比 0%;弃权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为 7,419,982 股,占中小股东比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3,450,571 股,占比 99.6663%;反对为 6,239,855 股,占
比 0.3337%;弃权为 0 股,占比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为 1,180,127 股,占中小股东比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 1,869,476,126 股,占比 99.9885%;反对为 214,300 股,占比
   表决结果:通过。孙洁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杨丹凤、方思嘉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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