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
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
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
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
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
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
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 关 于 202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在总结 2023 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
结合 2024 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
理。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
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会成员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
条件及上限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内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
见(试行)》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投资计划以及合理回报投资者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关 于 2024 年 中 期 分 红 安 排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