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节能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3.52 元
? “节能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3.52 元
? 因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
债”转股价格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70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 万张,债券简称“节能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节能转债”自
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为 3.52 元/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权,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鉴于
公司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节能
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权,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鉴于 3 名激励对
象对应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 C,第二期可解除限售比例
为 80%,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第二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71,280 股;
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5,400
股,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86,680 股。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上述股权激励股份 506,780 股已经注销完毕。
注销完毕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15,087,499 -506,780 514,580,7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59,630,389 - 5,959,630,389
总股本 6,474,717,888 -506,780 6,474,211,108
注:以上股本结构以 2024 年 4 月 22 日收盘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节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51)处于转股期,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总数可能
会在公告日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注 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影响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
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
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
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的
转股价格为:
P1=(P0+A*k)/(1+k)≈3.52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P0=3.52 元/股,A=1.56 元/股,k=-506,780/6,474,717,888)
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转股价
格不变,仍然为 3.52 元/股。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