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要求自
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6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