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 XIANGDONG LU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任军先生、唐文红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任军先生、唐文红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任军先生、唐文红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