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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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
月 12 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白洪法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董事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新柴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
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
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余伟民先生、马笑芳女士、现任
独立董事俞小莉女士、朱江英女士、周霄羽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述职。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朱观岚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整体运
作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审查,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
十节 财务报告”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归
母公司净利润 31,958,946.05 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 33,844,017.84 元。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3,384,401.78 元 , 加 上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未分配利润为 278,237,420.91 元。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1,1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234,00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
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
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
各个环节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据此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
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
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行情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
关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白洪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仇建平、仇菲、赵宇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朱观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赵宇宸、仇建平、仇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石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仇菲、仇建平、赵宇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独立董事朱江英、周霄羽、俞小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朱观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关联董事石荣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 2024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
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
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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