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锦鸡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锦鸡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锦
鸡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
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8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锦鸡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7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5.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04.3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4,618.8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85.47 万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9〕385 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68 号文《关于同意江苏锦
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476.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23.9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
《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631 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因公司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等因素影响,原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改缓。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建设项目”变更为“精
细化工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H 酸、1.5 酸和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 3.96 万
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 36.85 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染料生产所需的原
材料,有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
效果。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锦兴
化工有限公司。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承诺项 其中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累计变更用途的 变更用途的募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比例
年产 3 万吨高
泰兴锦云染
档商品活性 51,194.09 18,485.47 - 18,485.47 100.00%
料有限公司
染料项目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
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
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
项。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际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原承诺项目 入金额 (3)=(2)/ 现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
(1)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1) 变化
年产 3 万吨高档
精细化工产品
商品活性染料项 76,009.38 23,867.62 65,093.70 85.6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一期)
目
合计 - 76,009.38 23,867.62 65,093.70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详见上文
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4,120.91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 1,620.91 万元,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和国
债逆回购合计 12,5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履行审批
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兴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宁夏锦兴
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6,009.38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41,226.08
截至期初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B2 2,444.95
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B3 36,000.00
项目投入 C1 23,867.6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60.28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C3 -23,5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65,093.70
截至期末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205.23
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D3=B3+C3 12,5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620.9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20.91
差异 G=E-F 0.00
注: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额系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
公司于 2023 年度购买的尚在持有期内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共计 10,500.00 万元和国债
逆回购 2,000.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新能源支行 10225201040022140 14,228,296.1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新能源支行 10225201040018965 2,132.5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泰兴支行 738026180013000034674 1,228,461.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8110501012901585303 545,268.3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8110501012701847403 204,952.29
合计 16,209,110.46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009.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67.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85.4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093.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32%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分 进度(3)=(2) 实现的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向 变更) /(1) 效益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 万吨高
档商品活性染 是 18,485.47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料建设项目
精细化工产品
是 57,523.91 76,009.38 23,867.62 65,093.70 85.6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一期)
合计 76,009.38 76,009.38 23,867.62 65,093.70 85.6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本核查报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由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详见本核查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报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变更情况
详见本核查报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
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4,120.91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 1,620.91 万元,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和国
债逆回购合计 12,500.00 万元。
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
购尚未到期余额 12,5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立账号为 10225201040017884、8110501012201397892
的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未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账户分
别于 2020 年 3 月、2021 年 12 月注销。同时,锦鸡股份在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及 2020 年、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
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表述不准确。
六、会计师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我们认为,锦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
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锦鸡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外,锦鸡股
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叶政 张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