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5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A 股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5,854,997.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64,694,255.5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
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2023年度以现金回购A股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
性股票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1,641,38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8,972,1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A股股份32,057,729股,可
分配股利的股份数为3,090,611,551股,以此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含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总额人民币229,420,374.30元,占2023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6.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稳定及未来
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
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