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兴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柏子平、陆松泉、丁龙山,副总裁邵海
波、李瑞琳、杨春禄、易高翔,财务总监刘迎新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逐项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的议案》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总裁朱兴明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3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23 年年
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赵晋琳女士、黄培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述
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
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公积金 170,672,797.29 元,截至 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649,109,010.51
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
的公司总股本 2,677,134,33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725,442 股后的股
本 2,676,408,89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相关规定。
同意将该预案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行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赵晋琳女士、黄培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赵晋琳女士、黄培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基本年薪按照月度发
放,绩效奖金在次年发放。2024 年度,公司总裁朱兴明先生基本年薪不超过 200 万元,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均不超过 160 万元。3 名关联董事(朱兴明、周斌、宋君恩)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 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上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
一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
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获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拟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就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人民币 1.2 亿元,仅针对公司及
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该额
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由不超过 6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9 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以具体签订的合同约
定为准。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
额度,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
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不超过 21.5 亿元人民币担保,该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相关议案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系额度有效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最高额,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南京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汇川技术有限公司、西
安汇川技术有限公司、西安汇川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大连智鼎科技有限公司。在担
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为了更高效地盘活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
资产池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资产池业务项下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
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2025 年度资产池额度相
关议案之日止,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 IPO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结项,并将截至 2024 年
及理财等收益,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
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余额为准)。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本次分拆的具体方案如下:
(1)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发行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股票面值
(4)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
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证券账户并已经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5)发行上市时间
联合动力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选择适当
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联合动力股东大会授权联合动力董事会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予以确定。
(6)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7)发行规模
联合动力股东大会授权联合动力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
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
发行数量。
(8)定价方式
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
发行价格。联合动力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
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9)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
等事项,联合动力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
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
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
行)>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则》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可行性。具体分析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第一章 本次分拆概况”之“二、本次分拆上市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
法权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分拆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营能力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分拆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
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联合动力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联合动力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的
各项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因此,本次分拆后,联合动力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分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本次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
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分拆提交
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拆具备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拆具备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为保
证公司本次分拆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在联合动力中的股东权利,
做出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与本次分拆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决议(法律、法规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事项除外)。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分拆的各项事宜及相关方
案进行调整、变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分拆的各项事宜全权处理,包括但不限
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提交本次分拆相关申请,与证券监管机
构沟通分拆上市申请的相关事宜,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分拆的各项事宜
进行调整变更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与本次分拆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递交、接收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根据
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裁为
本次分拆事宜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代表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授权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总裁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兴明、李俊田、周斌、刘宇川、
宋君恩、杨春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
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朱兴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2)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李俊田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3)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宋君恩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4)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周斌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5)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刘宇川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6)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杨春禄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陶伟、赵晋琳、黄培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
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
求的独立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
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
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张陶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2)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赵晋琳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3)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黄培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7 折股票的归属)》
根据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股票第一种归属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 70%)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8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764,550 股股票,归属价
格为 39.39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9.9 折股票的归属)》
根据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股票第二种归属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 99%)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8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1,512,450 股股票,归属价
格为 56.0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23 年)激励基金提取目标未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效激励持股计划(草案)》规定,2021 年至 2023 年业绩激励基金以
考核当年实际完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出当年目标值的数额确定计提金
额。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42 亿元,未达当年考核
目标值 50.5 亿元,公司长效激励计划之第三期(2023 年)激励基金不予提取。
鉴于公司本次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核心员工、管理层,基于审
慎原则考虑,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非独立董事朱兴明、李俊田、周斌、刘宇川、宋
君恩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聚合优秀人才加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
持久的回报,公司制定《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设立长效激励基金。
鉴于公司长效激励基金参与对象范围包括含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核心员工、
管理层,因此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基于审慎原则考虑,非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基金提取业绩目标值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公司长效激励基金
以考核当年实际完成的净利润超出当年净利润目标值的数额确定计提金额。同意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为 53 亿元。
鉴于公司本次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包括含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内的公
司核心员工、管理层,因此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基于审慎原则考虑,非独立董事
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司部分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
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其他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中子议案 37.01 至 37.04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 52 号苏州
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B 区 5 号楼 3F 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兴明,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深圳华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艾默生
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朱兴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592,388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
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21.7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俊田,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供职于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联合动力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俊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691,870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
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4.39%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斌,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
技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供职于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艾
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分管通用自动化事业部和数字化事业
部。
截至目前,周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00,649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
汇川投资有限公司2.63%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宇川,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供职于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分管
产品竞争力中心。
截至目前,刘宇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72,359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
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2.58%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君恩,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总监。
截至目前,宋君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51,423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
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2.63%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春禄,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北大学本科学历。曾
供职于东北机器总厂、佳能有限公司、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集成供应链管理部。
截至目前,杨春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125,511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
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2.63%的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陶伟,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学历。
曾任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凯胶
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和谐双马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
顾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顾问、《中国外汇》杂志学术委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北京朗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陶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不存在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晋琳,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
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曾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从事教学及
研究工作并任深圳大学会计系教授及研究生导师、银盛数惠数字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凌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沙河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晋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不存在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培,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博士
学历,机械制造专业,教授级高工。2002 年至今任武汉制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e-works
数字化企业网 CEO,现兼任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盟工程与技术
科学院(AAET) Foreign Fellow、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智能制造联盟副秘
书长、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人工智能学会副理
事长、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截至目前,黄培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不存在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