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身故、3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
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3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不
满足归属条件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合计 125 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97 名,预留授予部分 28 名)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 113.4436 万股。上述
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