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公司”)2020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汇川技术关
于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为
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由合计不超过 8 亿元调整为不
超过 6 亿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
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余额为 4.24 亿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买方信贷业
务实施情况,结合 2024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买方信贷需求,将买方信贷担
保总余额由不超过 6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9 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审议的担
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实施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决定实施买方信贷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范围;筛选确定合作银行;分割、
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
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
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的
信誉良好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
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
用业务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具体内容以业务实施时为准。
四、担保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
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如果客户到期不能
还款,银行将要求公司代偿。
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的标准、内部评审机制、买方信贷相关工作岗位职责以及该业务的操作流程。
级测评、客户资信调查等,并借助合作银行启动对客户的资信调查。
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
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
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督,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82.75 亿
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80%。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
施后,若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40.49 亿元,占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4%。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69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
业务余额为 5.79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
发客户,能有效缓解客户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公司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系根据公司 2023 年买方信贷业务实施情况,同时结合了 2024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新增买方信贷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公司业务。
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不得为关
联企业、亏损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客户提供担保,并且公司建立了买方信贷业
务操作规范,可有效防控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买方信贷担
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
的回收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阳 廖 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