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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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现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玲女士主持,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
监督职责,并出具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后续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求,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且内控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
并得到了有效实施。2023 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的重大缺陷。
公司在第三方运营维护业务的管控、关联交易确认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识
别关联交易、财务资质、公司业务拓展费用管控、员工廉洁自律等方面仍需进一
步完善、提高,同时鉴于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公司在未
来经营发展中,仍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
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内容见《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的第七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结合 2023 年度公司实际
情况及监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监事薪
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
司统一代扣代缴。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此回避表决,故该
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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