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诚信、勤勉、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
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张鹏先生、杨正洪先生、江乾坤先生,因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
黄益建先生、陈林荣先生、张怀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张怀雷,197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任教,现任武汉学院财税系主任、副教授;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
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大会次数
张怀雷 3 3 3 0 0 2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能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所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按照决议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专门委
员会会议 15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8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
战略委员会 1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张怀雷 3 1 0 0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
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实施细则行使职权,主动召集和参加各相关
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审议及决策董事
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进行的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参
与解答投资者提问。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通过现场交流、线上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提出专业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
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
助。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
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
定期报告。此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应用指引等有关规
定,能够有序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
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2023 年 10 月
同意聘任肖永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阅核查,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经审阅核
查,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均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
以及财务状况。同时,利用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